ST是Suruhanjaya Tenaga的缩写,即马来西亚能源委员会(Energy Commission)。市场所说的“ST Approval”在电气设备领域通常指委员会签发的批准证书(Certificate of Approval,CoA),用于受监管电气设备的市场准入。它可作为理解马来西亚强制性电气安全管理的入口,“马来西亚的3C”是通俗比喻,正式申请使用CoA名称。
CoA的主要法律依据是《1990年电力供应法》(Electricity Supply Act 1990,Act 447)及《1994年电力条例》(Electricity Regulations 1994)。受监管设备的制造、进口、展示、销售及广告活动须满足相应要求;销售环节还涉及ST-SIRIM标签或获准的认证标志。ST设备审批说明
监管地域与产品定位
ST目前主要监管马来半岛和纳闽的电力及管道燃气业务。沙巴自2024年1月3日起由沙巴能源委员会(ECoS)接管相关电力监管,并设有自己的电气设备批准指南。向马来西亚不同地区供货时,应先明确目的地和主管机关。ST监管职责;ECoS官方说明
本文介绍的34类CoA设备以低压消费类电气设备及其附件为主。ST对消费类设备的说明强调低压运行、向公众销售或操作无需专门技能等特征。中压开关柜的技术评审、供电企业采购准入与本篇消费类设备CoA流程,应分别识别和办理。ST适用范围说明
| 文件或环节 | 主要对象 | 作用 |
|---|---|---|
| CoR:Certificate of Registration | 制造商或进口商 | 向ST登记经营主体,是申请制造/进口CoA的前提 |
| CoA:Certificate of Approval | 具体受监管电气设备 | ST对设备合规性的批准,申请信息包括设备名称、品牌和型号 |
| 测试报告、SIRIM产品认证或逐批测试 | 产品及适用批次/生产体系 | 为审批及后续标识提供合格评定依据 |
| ST-SIRIM标签或获准认证标志 | 获准上市的设备 | 按适用方案在产品上标识 |
| RL:Release Letter | 指定用途或清关事项 | 向海关说明获准豁免CoA或有关清关安排 |
| CoE:Certificate of Energy Efficiency | 纳入能效管理的用能产品 | 证明符合相应能效要求,另按EECA框架管理 |
ST负责监管批准;SIRIM-QAS International提供测试和认证等服务。测试报告、经营主体注册、产品批准和标识各有作用,项目文件中宜分别列出证书名称、产品型号、持证主体及有效状态。ST办理流程;SIRIM电气电子服务
普通商业供货的主线为:确认受监管类别 → 有效CoR → 测试及CoA申请 → SIRIM适用合格评定 → 标识 → 销售。ST说明,目前CoA主要发给进口商或制造商,销售商和广告商应经营已获CoA并带有相应标签的产品。销售环节说明
截至2026年10月25日查询,ST电器业务页仍列示34类受监管电气设备。以下按ST的2024版正式指南及现行类别说明整理;每类还有具体产品定义、额定范围、排除项和适用标准。ST电器业务页;官方产品检索表
| 序号 | 类别 | 主要范围或例子 |
|---|---|---|
| 1 | 插头及相关连接附件 | 插头15 A及以下,并包含指南列明的耦合器、适配器及连接件等子类 |
| 2 | 开关与调光开关 | 通用开关、电子开关、延时开关等 |
| 3 | 插座 | 15 A及以下 |
| 4 | 荧光灯座/启动器座 | 对应灯座及启动器座 |
| 5 | 天花灯接线座 | Ceiling rose |
| 6 | 卡口灯座及适配器 | Bayonet cap及相应多路适配器 |
| 7 | 灯具与相关照明设备 | 固定/嵌入式灯具、灯及指南列明的相关器件 |
| 8 | 荧光灯用电容器 | 对应照明用途 |
| 9 | 镇流器、控制装置及灯驱动器 | 对应照明控制设备 |
| 10 | 断路器及相关保护器件 | 指南规定范围的RCCB、RCBO、MCB等低压器件 |
| 11 | 便携式灯具 | 台灯等 |
| 12 | 电热水壶 | 包括单独供应的对应加热元件 |
| 13 | 厨房机械 | 搅拌、切碎、榨汁、研磨等设备 |
| 14 | 烤面包机/烤箱等烹饪器具 | 对应烹饪设备 |
| 15 | 电饭煲 | 对应烹饪用途 |
| 16 | 冰箱及制冷器具 | 包括指南列明的冷冻柜等 |
| 17 | 浸入式热水器 | 固定、便携及适用水族箱加热器 |
| 18 | 热水器 | 储水式、即热式及单独供应的对应加热元件 |
| 19 | 洗衣机 | 指南列明的洗涤/干燥器具 |
| 20 | 风扇 | 对应电风扇 |
| 21 | 手持吹风/美发/护肤设备 | 吹风机等 |
| 22 | 电熨斗及衣物护理器具 | 包括指南列明的蒸汽挂烫器等 |
| 23 | 剃须及类似器具 | 剃须刀、理发器等 |
| 24 | 蒸发器/挥发器(Vaporiser) | 电蚊香、空气清新设备、驱虫器等 |
| 25 | 吸尘及表面清洁设备 | 吸尘器、吸水清洁器、蒸汽拖把及蒸汽清洁机 |
| 26 | 高保真音响 | Hi-Fidelity set |
| 27 | 视频及视觉显示设备 | 电视机、显示器等 |
| 28 | 音频与视频播放设备 | 对应播放及录像设备 |
| 29 | 按摩器 | 按摩椅、按摩床、手持按摩器等 |
| 30 | 空调 | 制冷量32,000 Btu/h及以下 |
| 31 | 圣诞灯及装饰灯串 | 可更换或不可更换光源的对应灯串 |
| 32 | 家用便携式电动工具 | 电钻、电锯及其他规定工具 |
| 33 | 适配器/充电器 | 电源适配器、充电器及指南列明的其他子类 |
| 34 | 电线、电缆及软线 | 非铠装,导体截面积0.5—35 mm² |
对电力设备供应商,第10类的“断路器”需要特别注意:其列明的是特定范围的低压保护器件;不能仅凭名称把中压真空断路器归入这一类别。产品归类宜同时核对用途、额定参数、结构及标准编号。
上述空调制冷量是安全审批清单中的类别范围。能效管理另按现行用能产品指南确定范围及要求。ST正式指南第17—36页
申请与续期
制造商或进口商通过e-DIK申请注册,成功后由ST签发CoR。申请CoA前,应保持制造/进口身份登记有效。
ST《电气设备批准指南》2024版第6.1节规定:CoR自签发或续期之日起有效1—5年;可在到期前2个月通过e-DIK申请续期,至少提前14天提交。距到期不足14天收到的续期申请会被拒绝,申请人须重新申请CoR。企业宜提前准备资料,并按e-DIK实际开放的窗口提交。正式指南第46页
申请资料
费用
ST列明CoR不收取年费。后续产品批准、检测、认证、标签及平台服务应分别安排预算。CoR业务页
普通商业进口/制造流程
认可报告的来源包括SIRIM及符合指南条件的认可实验室;采用IECEE CB路线时,应同时提供CB测试报告和CB证书。ST现行申请说明还列出进口到货后通过eCEE办理SIRIM逐批测试的路径。ST申请说明;正式指南第49—50页
2026年申请平台迁移
ST于2026年9月11日发布公告,明确自2026年9月28日起启用新e-Permit平台,CoA及CoE申请转入新入口。办理CoR仍使用e-DIK。ST迁移公告
审批与持续维护费用
2024版正式指南列明的ST费用如下,币种为马来西亚林吉特(RM):
| 项目 | 单相设备 | 三相设备 |
|---|---|---|
| 新申请处理费 | RM30 | RM30 |
| 新申请获批后的年度费用 | RM220 | RM330 |
| 续期年度费用 | RM110 | RM220 |
检测、产品认证、标签及平台等费用另行计取。CoA续期按指南至少提前14天提交,系统续期入口在到期前2个月开放;续期资料还涉及有效测试报告、标签购买记录或产品认证许可证等。正式指南第49—56页
电压、频率、插头与电源线
ST指南列明马来西亚低压供电标称值为单相230 V、三相400 V、50 Hz。设备额定标识及试验还需符合相应国家差异:单相设备标注230 V或240 V,三相设备标注400 V或415 V;多电压/多频率范围应覆盖指南要求的供电条件。配套插头和电源线也属于需要核对的受监管部件。
对制造商,准备通用IEC试验报告时,应同步确认马来西亚适用标准、国家差异、铭牌、插头及电源线配置,以减少样品与量产配置不一致造成的返工。ST正式指南第69—71页
安全批准与能效证书
《2024年能源效率与节约法》(EECA 2024)框架下,适用用能产品另涉及能效证书CoE及最低能效标准(MEPS)。ST说明,CoA证明安全法规符合性,CoE证明相应能效要求符合性;CoE有效期为批准日起1年。
ST现行能效页面列有电视、家用风扇、冰箱、灯、空调、洗衣机、电饭煲、微波炉、冷冻柜及电烤箱等用能产品。企业应分别准备安全测试与适用能效材料,按照各证书的范围管理型号和续期。ST用能产品说明
RL是ST针对特定进口用途向海关出具的放行/CoA豁免文件。非监管设备也可向ST申请清关所需的通知文件。ST业务页将相关事项统一列在RL流程下,通过e-Permit办理;ST不收取RL费用。设备名称、品牌、型号及用途须填写准确。RL官方业务页
共通资料
通常应提交用途说明、使用者及使用地点资料、发票,以及空运提单(AWB)或海运提单(BL)。不同用途另有专门条件:
| 用途 | 主要条件与补充文件 |
|---|---|
| 特定用途 | 如石油平台、油轮、SIRIM/实验室测试、电围栏等;说明进口用途、使用者名称地址及使用地点,由ST审批 |
| 临时演出用途(Concert) | 不得销售、宣传或展示,活动结束后须再出口;提供设备目录及运输文件 |
| 工厂研究 | 每型号最多10台;研究样品不得销售、宣传或展示,研究结束后须处置;提供制造许可证 |
| 质量/市场研究 | 每型号最多4台;同样限制销售、宣传、展示,并在研究结束后处置 |
| 维修/返工后再出口 | 维修后再出口;提供制造许可证及证明再出口的出口发票等 |
| 制造100%出口设备的进口部件 | 说明成品全部出口;提供LMW许可证及附件,或财政部/MIDA/皇家关税局的相应免税函 |
| 制造本地市场设备的进口部件 | 提供使用该部件的整机制造CoA及证明该部件用于制造的测试报告 |
| 过境(Transit) | 提供保税海关仓库名称地址、联系人电话,并说明设备100%再出口及目的国 |
| 等待CoA审批期间保税存放(Bonded) | ST业务页列明可申请将设备暂存保税海关仓库,提交仓库及运输信息,由ST批准 |
非监管设备通常提交目录、测试报告及产品资料,必要时提供样品。RL按获准用途及条件执行,研究、演出、维修和过境货物的处置或再出口安排应纳入物流计划。ST指南第64—67页
先分类,再安排认证与交货
进入马来西亚市场时,制造商宜先向进口商提供设备用途、额定电压电流、型号、产品照片、结构说明及测试资料,核对其是否落入34类清单的具体子项。对于电缆、低压断路器、电源附件和充电器,仅核对大类名称不足以确定申请范围。
确定持证主体和维护责任
合同中宜明确由谁持有CoR与CoA、提交测试资料、安排逐批测试或PCS、购买标签,以及管理型号变化和续期。将相关费用及办理节点列入报价与交付计划,能够减少到港后补资料或等待测试的时间。
区分正常销售和特殊用途进口
研发样机、演出设备、维修再出口和商业销售应采用各自适用的流程。研究样品需要遵守数量、用途和最终处置条件;普通商业销售应完成对应产品批准与标识。
中压设备另行开展准入核查
中压开关柜项目应围绕具体业主、供电企业、项目地区、技术规范、型式试验及供应商注册开展核查。本篇CoA清单用于定位消费类电气设备的审批事项,中压供货的后续工作重点是对应电力客户的设备与供应商准入。
主要原始资料
以下资料均于2026年10月25日查询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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